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私募清盤潮的風口浪尖下,2月1日,中國基金業(yè)協(xié)會發(fā)布實施《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內部控制指引》。
自2015年末開始,私募業(yè)的規(guī)范就成為監(jiān)管層的一大關注重點。內部控制在私募投資基金的資金募集、投資研究、投資運作、運營保障和信息披露等各個環(huán)節(jié)中貫穿始終。
值得一提的是,這是基金業(yè)協(xié)會整頓私募的六大文件之一,在業(yè)內看來,《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(試行)》將是私募規(guī)范的重頭戲。
不得從事P2P平臺業(yè)務
和征求意見稿相比,私募內部控制正式指引新增了一條“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遵循專業(yè)化運營原則,主營業(yè)務清晰,不得兼營與私募基金管理無關或存在利益沖突的其他業(yè)務”。
北京市盈科(廣州)律師事務所合伙人、私募律師秦政告訴記者,該條例強調了私募基金公司的專業(yè)性。比如不能既從事基金管理業(yè)務又經營實業(yè)或者搞P2P等平臺業(yè)務。
事實上,因為私募基金實行備案制,準入門檻低,不少非法互聯(lián)網金融公司就借此便利,打著私募的旗號進行非法集資等行為。
隨著P2P跑路事件頻繁發(fā)生,監(jiān)管層終于重手整頓這一領域。
1月上旬,北京市工商局下發(fā)的“在全市范圍內暫停投資類企業(yè)登記”叫停了私募注冊,有市場人士將此舉看作為私募牌照收緊的一個舉動。
不得變相進行公募
私募基金的亂象之一,還表現在,以虛假或夸大項目為幌子,以保本高收益為誘餌,向不特定對象公開募集資金,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集資詐騙等。
由于不能進行公開宣傳,私募基金的銷售開始劍走偏鋒,比如微信朋友圈賣產品,拉個QQ群兜售都盛起一時。
指引強調,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募集私募基金的,應設置有效機制,切實保障募集結算資金安全;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建立合格投資者適當性制度。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募集的,應當委托獲得中國證監(jiān)會基金銷售業(yè)務資格且成為中國基金業(yè)協(xié)會會員的機構募集私募基金,并制定募集機構遴選制度,切實保障募集結算資金安全;確保私募基金向合格投資者募集以及不變相進行公募。
具備2名高級管理人員
指引對高級管理人員的要求更為苛刻,強調,“私募基金管理人應具備至少2名高級管理人員”。
在秦政看來,私募基金的高管人員一般要求有基金從業(yè)資格,將高管人員限定在2人以上,從人力資源上保證了私募基金公司的管理能力。
2016年來的暴跌考驗著私募的管理能力。
格上理財此前披露的一份數據顯示,公布凈值的股票型私募產品中,有超670只產品凈值低于0.8,330多只產品凈值破0.7(通常意義上的清盤止損線)。其中,不乏昔日私募冠軍、王牌的身影。
和公募不同,私募基金凈值并非每日公布。對于回撤的要求沒有那么苛刻,某種程度上也造成私募基金凈值波動過大。
指引要求,負責合規(guī)風控的高級管理人員,應當獨立地履行對內部控制監(jiān)督、檢查、評價、報告和建議的職能,對因失職瀆職導致內部控制失效造成重大損失的,應承擔相關責任。
防范利益輸送
對于私募基金的內幕交易和利益輸送,指引也有明確的規(guī)定。
指引要求,私募基金管理人應建立健全相關機制,防范管理的各私募基金之間的利益輸送和利益沖突,公平對待管理的各私募基金,保護投資者利益。
私募基金當下最矚目的內幕交易案非徐翔莫屬。新華網2015年11月1日從公安部獲悉,澤熙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、總經理徐翔等人通過非法手段獲取股市內幕信息,從事內幕交易、操縱股票交易價格,其行為涉嫌違法犯罪,近日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。
指引并要求,除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,私募基金應當由基金托管人托管,私募基金管理人應建立健全私募基金托管人遴選制度,切實保障資金安全。